项目资产转让推介
关于拟转让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125-151号“金宝怡庭”1-3层商业物业房产的招商公告
一、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类型商业房产类。(二)资产信息商业房产是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125-151号“金宝怡庭”1-3层的商业物业,合计建筑面积为6931.84平方米。
二、资产实景图
三、资产亮点
1.交通便利。该项目紧邻1号线“农讲所”、“烈士陵园站”地铁口,步行仅500米,比邻东濠涌高架路和中山三路,属于城市主干道,交通十分便捷。2.周边业态成熟,商业氛围良好,人气旺。该项目配套有住宅楼,距离中华广场、流行前先地下商场步行不到300米,附近饮食、景点、娱乐设施较多,有广东省博物馆、烈士陵园、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人民体育场等景点和活动场所,人流量大,人气旺,各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均在项目周边设有营业网点。3.产权清晰、有效,可随时配合看房和交易。该项目房产证齐全有效,有钥匙,可随时配合投资人实地看房,而且现阶段处于空置状态,交易后可随时使用,满足投资人经营投资需要。
四、咨询电话
如有意向,请联系:王先生,座机号010-57093601,手机号13901199341。招商监督电话:座机号010-57093190。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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